汽燃費改名了 — 公路養管費 7 月開徵,逾期不一定罰
今年7月的繳費通知書上,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這幾個字不見了,換成了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。不少人第一反應是政府又多收一筆錢。不是的。公路法在民國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,把這筆規費改了名字,費額、開徵期間、繳費方式全部照舊。
真正值得弄清楚的是另外三件事:它跟牌照稅根本是兩回事、沒開車也要繳、以及逾期到底會怎麼樣。最後一項,多數人記錯了。
重點確認
- 僅名稱變更。費額標準、開徵期間、繳費管道都沒有調整。
- 自用汽車與機車: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,一次繳納全年費額。營業用汽車分四季徵收。
- 費額依汽缸總排氣量推估耗油量計算,與你實際開多少、加多少油無關。
- 電動汽車與計程車目前免徵;辦妥報停或繳銷牌照的期間也不徵收。
1 先確認你屬於哪一期
自用汽車和機車走年繳,每年7月1日開徵、7月31日截止,一次繳納當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費額。營業用汽車不一樣,分成春夏秋冬四季,分別在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開徵。
費額怎麼算,是另一個常見誤會。它依各型車輛的汽缸總排氣量,推估每月耗油量後乘上費率。也就是說,一整年只開兩趟的車,和天天上路的同款車,繳一樣的錢。少開不會少繳,除非你去辦報停或繳銷牌照。

2 逾期會怎樣:法條寫的比傳言窄
公路法第75條的原文是: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,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,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。
兩點值得注意。第一,罰鍰有門檻——要欠繳累計達900元以上才會開罰,而且會先經過限期催繳。第二,條文停止的是「車輛異動」和「換發牌照」,也就是過戶和換牌。條文裡沒有出現定期檢驗。「欠養管費就不能驗車」這句話,在這一條裡找不到依據。

3 繳費,以及怎麼辨認詐騙簡訊
繳費管道包括監理服務網與監理服務APP、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、金融機構與郵局臨櫃、ATM、信用卡與行動支付。超商機台只要輸入車號和車主證號就能查費印單,當場繳、即時銷帳。
開徵季也是詐騙旺季。公路局所屬監理所已經公告,有人假冒「養管費未繳」的簡訊和電子郵件,導向釣魚付款頁。辨認方式很單純:政府簡訊以「111」短碼發送,開頭是你手機末三碼加機關名稱;官方網址一律以 gov.tw 結尾。而且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用電子郵件寄送費用通知——收到 email 催繳,幾乎可以直接判定是假的。
4 常見錯誤與正確做法
錯誤 1
把養管費當成牌照稅。兩者法源不同、主管機關不同,開徵月份也不同,必須分別繳納。
錯誤 2
以為沒開車就不用繳。費額按車輛持有與汽缸排氣量推估,不看實際里程;除非辦理報停或繳銷牌照。
錯誤 3
以為改名就是漲價,或以為欠費會被停止驗車。前者官方明示僅名稱變更,後者在公路法第75條裡沒有依據。
FAQ 常見問題
自用車什麼時候繳?
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,一次繳納當年度全年費額。營業用汽車則分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徵收。
逾期沒繳會罰多少?
依公路法第75條,經限期催繳後仍未繳納,且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,處3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,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及換發牌照。
收到「養管費未繳」的簡訊或電子郵件,是真的嗎?
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寄送費用通知,收到 email 催繳請直接懷疑。官方簡訊以「111」短碼發送,網址以 gov.tw 結尾。可撥 0800-231-035 或 165 查證。
重點整理
- 公路法民國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,汽燃費更名為公路養管費,僅改名而已。
- 自用汽機車每年7月1日至31日開徵,費額依汽缸總排氣量推估,與里程無關。
- 逾期須欠繳累計達900元以上才罰300至3,000元,停辦的是過戶與換牌,法條未及驗車。
- 官方不寄送電子郵件催繳。網址以 gov.tw 結尾,簡訊以111短碼發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