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假牙補助沒消失,但2026年起「回歸地方」— 各縣市怎麼申請
關於老人假牙補助,兩個常見誤會要先講清楚:一是「中央停辦了,所以沒得領」,二是「全國金額都一樣」。兩個都不對。
補助沒有消失。因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修正,自2026(民國115)年起中央不再編列這筆預算,業務回歸各縣市政府自辦。結果就是補助仍在,但不再全國一致,改為「縣市別」——金額、資格、名額、申請期各地不同。所以第一步是找對戶籍地的窗口。
重點確認
- 2026年起中央退場、業務回歸地方 — 找戶籍地縣市「社會局/衛生局」或區公所,不是衛福部或健保署。
- 常見門檻:65歲(原住民55歲)+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假牙;弱勢或排富條件依縣市而不同。
- 同一牙位5年內不重複補助,且跨縣市取得相同補助會併計。
- 務必先評估、經核定後再裝置 — 未核准前先做,多數縣市不予補助。
1 先搞懂框架:2026業務回歸地方
老人假牙補助原是中央(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)自2009年起辦理的計畫,連辦逾15年、服務約8萬名長者。因應財劃法修正,中央與地方財政權責重新調整,此屬非法定義務補助,自2026年起中央不再編列預算,改由各縣市以自有財源辦理。
所以要找的窗口,是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/處(多數縣市),或縣市衛生局(少數縣市,如臺中),實際收件多在戶籍地區公所(社會課)。不要再跑衛福部或健保署。

2 確認資格與申請流程
多數縣市的共同門檻是:設籍該縣市+年滿65歲(原住民55歲)+經醫師評估缺牙影響咀嚼、需裝假牙。弱勢資格(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)依縣市而定;但要特別注意,有的縣市不是走「中低收入」,而是走「排富」——兩者方向相反,務必查自己縣市。
標準流程是兩階段:先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做口腔篩檢、擬訂治療計畫,送件申請;經核定後才開始製作假牙;完成裝置後檢附收據與裝牙前後照片請款。下面是幾個縣市的窗口對照(僅供參考,務必查自己縣市)。

| 縣市(例) | 窗口與特點 |
|---|---|
| 臺北市 | 社會局;採中低收入等弱勢資格 |
| 臺中市 | 衛生局;採排富制,多為終身補助1次 |
| 桃園市/新北市 | 社會局;戶籍地區公所受理,採5年不重複 |
3 關鍵:先核定再裝,並注意植牙
再強調一次順序:先評估申請 → 經核定 → 才裝置 → 再請款。很多人吃虧就是先自費把假牙做好,才發現未核准前製作不予補助。
另外,補助對象多為活動假牙與固定假牙(牙冠、牙橋);單純人工植體(植牙)通常不在補助範圍,且各縣市定義不同。確切金額、名額、申請期與是否納入植牙,一律以你戶籍地縣市的當年度計畫為準。
4 常見錯誤與正確做法
錯誤 1
以為全國金額或資格統一。 2026年起是縣市別,臺北、臺中、桃園的規則各不相同。
錯誤 2
以為中央還在補,跑去找衛福部或健保署。 中央2026年已退場,要找戶籍地縣市社會局/衛生局或區公所。
錯誤 3
未核准前就先做假牙。 多數縣市規定核定前製作不予補助,務必先申請、核定後再裝。
錯誤 4
忽略「同牙位5年不重複」。 而且跨縣市取得相同補助也會被併計。
錯誤 5
搞錯戶籍地或所得門檻。 須用戶籍地方案;且有的縣市要「中低收入」、有的是「排富」,方向相反。
FAQ 常見問題
中央停辦了,我還領得到嗎?
可以。中央預算2026年退場,但多數縣市已接手自辦地方版,符合條件的長者向戶籍地縣市社會局/衛生局或區公所申請即可。
一定要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嗎?
要看縣市。臺北、桃園、新北等採弱勢(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等)資格;但臺中市改採「排富」——不限中低收,只要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且重度缺牙即可。務必查自己縣市。
植牙也補助嗎?
補助對象多為活動假牙與固定假牙(牙冠、牙橋),單純人工植體(植牙)通常不在補助範圍,且各縣市定義不同,請以你戶籍地縣市的計畫為準。
重點整理
- 補助沒消失,但2026年起中央退場、業務回歸地方,改為縣市別辦理。
- 找戶籍地縣市社會局/衛生局或區公所,不是衛福部或健保署。
- 共同穩定規則:65歲(原住民55歲)、同牙位5年不重複、須至特約牙醫、先評估。
- 關鍵順序是「先核定、後裝置」;金額與是否含植牙一律查自己縣市。